Tuesday, August 01, 2006

US Artist <1>

因工作關係,有機會接觸很多美國的Artist(concept artist,storyboard artist,character designer,colorlist...等) ,差不多八成或以上,都是自由人,以project-Base或Freelance形式替不同的公司工作,甚少全時間替一間固定的公司工作。
好處是隔一段時間便可以轉換一下環境,無咁悶。又可以結識很多行內人,開拓人際上網絡,往後有較多機會接到不同的工作。不過有很多Artist都無需要自己出去跑Job,他們會聘請Agent代勞,Agent還會替artist"出盡力"爭取最好的工錢,因為同時他們亦可得到最大的佣金。
另外,年資較高的Artist還可以加入Union(公會),權益得到更大的保障。接公會內的job,酬金更高。不斷有新project新戲上,Artist不斷有工開...

在香港根本冇咁嘅需求,自然冇咁嘅人才、亦冇咁嘅配套。好像之前想請個concept artist,攪好耐都搵唔到... 唔知幾時先發展到呢個地步...

2 comments:

  1. 除非有一班人因為做動畫發大達, 重紅過D明星, 成為港人偶像, 期期Milk,八卦週刋揾你做封面、跟男或女兿員多多傳聞,否則根無任何可利用價值, 冇人會搵你去搵錢。

    ReplyDele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