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LA的日子 07
同事病倒了,今天陪伴她找醫生看。
得到本地同事的協助,我們找到了附近Family Urgent Care Centre。
在美國看醫生比香港煩得多,登記時要填一大疊聲明及同意書之類的東西,其中也包括Insurance的資料...見完醫生又要另外再找藥房配藥,又要填大堆文件後又要再等一輪。美國人的工作效率與香港比也真是慢很多很多。唯一與香港相同的是護士的態度一樣差...
我到LA的第一個星期也有腸胃炎,發燒發冷,好彩吃了些成藥又勁戒口勁瞓後好轉....
總之在外地病千奇唔好,一個人病之餘仲要照顧三餐,好鬼慘!
有部份護士其實唔係白衣天使, 好兇狠咖…
ReplyDelete有一樣與香港不同的: 她們都是Super Size的大肥....
ReplyDelete祝你的同事早目康復!
ReplyDelete在病人需要別人照護的情況下
可否「寄養」在當地同事的家中 吸收一些家庭溫暖?
不如你幫她煲定一大鍋粥 可吃三天!
Ett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