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anuary 21, 2007

The 3rd Saturday

在LA的日子 07



同事病倒了,今天陪伴她找醫生看。

得到本地同事的協助,我們找到了附近Family Urgent Care Centre。
在美國看醫生比香港煩得多,登記時要填一大疊聲明及同意書之類的東西,其中也包括Insurance的資料...見完醫生又要另外再找藥房配藥,又要填大堆文件後又要再等一輪。美國人的工作效率與香港比也真是慢很多很多。唯一與香港相同的是護士的態度一樣差...

我到LA的第一個星期也有腸胃炎,發燒發冷,好彩吃了些成藥又勁戒口勁瞓後好轉....
總之在外地病千奇唔好,一個人病之餘仲要照顧三餐,好鬼慘!

3 comments:

  1. 有部份護士其實唔係白衣天使, 好兇狠咖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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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有一樣與香港不同的: 她們都是Super Size的大肥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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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祝你的同事早目康復!

    在病人需要別人照護的情況下
    可否「寄養」在當地同事的家中 吸收一些家庭溫暖?

    不如你幫她煲定一大鍋粥 可吃三天!

    Ett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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